关于扎实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

云开办〔2018〕37号

各州、市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 民政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29号)精神,为扎实推进我省贫困村提升工程,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以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为目标,以打通贫困村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为重点,巩固脱贫成果,为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和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实现每个贫困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教育、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建立起对贫困人口脱贫带动作用明显的主导产业。村级治理体系得到完善,村集体经济得到壮大。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进一步弘扬,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三)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群众参与。瞄准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优先支持深度贫困村。充分尊重贫困群众在贫困村提升工程实施中的决策、管理和监督权力,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贫困群众的获得感。

——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标准,充分考虑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发展需要,结合各地资源禀赋和经济情况,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和任务,既不能降低标准,也不能擅自拔高标准、提不切实际的目标,避免陷入“福利陷阱”,防止产生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待遇的“悬崖效应”,留下后遗症;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不做表面文章,防止形式主义。

——坚持统筹兼顾、互相衔接。贫困村提升工程要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首先要实现脱贫攻坚的目标,在此基础上考虑下一步建设美丽乡村的需要,久久为功,持续推进;既要提升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又要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进通村组路建设。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建筑材料,基本解决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支持贫困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建设一批适度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综合采取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方式,不断提升贫困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保障问题。建立村内基础设施维护机制,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参与加强基础设施管理养护。

(二)着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全面改善贫困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证每一名适龄儿童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开展教师全员培训,重点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改善贫困村卫生健康服务条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服务能力。落实健康扶贫“四重保障”措施,实现大病集中救治全覆盖,对所有患大病和慢性病的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

(三)着力提升人居环境水平。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有条件的地区根据村庄人口集聚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推进生活污水治理。

(四)着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坚持开放型、创新型和绿色化、信息化、高端化,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这“三张牌”,推行“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种植养殖业、林草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积极培育和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产业。通过培育和引进有实力、有技术、有市场的龙头企业,推动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和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开展贫困村农产品营销帮扶,加快建设一批电商扶贫带贫站点和示范网店,加快特色产品上行,增加贫困户收入。深入挖掘贫困村旅游、文化资源,发挥生态优势,培育一批新产业、新业态村级特色品牌,让贫困村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五)着力提高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加大扶持力度和招商引资力度,建设一批特色种植养殖业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开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兴村强县示范,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扶贫产业园。引导与支持各类企业到贫困村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支持贫困村以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组建农民合作社,为贫困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统一经营服务。创新体制机制,推动财政、金融、保险、科技、人才等产业扶贫政策在贫困村落细落实。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作用,通过实施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等产业扶贫模式,建立贫困户稳定增收利益联结机制。

(六)着力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建立致富带头人创业项目减贫带贫机制,把致富带头人培训纳入地方扶贫培训计划。完善创业项目用工带贫制度,加大对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创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吸引本土人才返乡创业,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回流贫困村领办创办项目。

(七)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稳妥推进村民自治下沉,增强村民小组(自然村)治理能力。加强对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培训力度,发挥贫困村信息管理员作用,支持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挥扶贫方面的专业优势。加强贫困村农村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提升贫困村治理和服务能力。

(八)着力创新治理机制。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贫困村治理体系。引导建立村民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协商议事形式,丰富村规民约内容。培养新乡贤文化,充分发挥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老退伍军人在完善村规民约、化解村民矛盾、加强思想教育等方面作用。

(九)着力壮大村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多元化发展模式,指导贫困村盘活各类集体资产。支持社会帮扶到村项目形成物化资产,产权归集体所有。鼓励贫困户将闲置农房、土地经营权等资产入股。大力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电商扶贫,建设村级光伏电站、扶贫车间,实现村集体经济壮大,贫困群众增收。

(十)着力纠正陈规陋习。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推进法治村(社区)建设,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引导贫困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强化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按规定开展文明村、星级文明户评选,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培育文明乡风。鼓励孝亲敬老,建立邻里互助居家养老服务机制,推行村级幸福院、互助养老站。传承良好家风,倡树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文明风尚,利用现有设施建立“村民礼堂”等红白事办理场所,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抵制封建迷信,防范宗教思想渗透。

(十一)着力激发内生动力。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教育活动,创办脱贫攻坚“农民夜校”“讲习所”等,广泛宣传党的脱贫攻坚政策和自强不息、脱贫光荣观念,提升贫困群众精气神,摆脱“等靠要”思想。加强贫困人口基本文化素质和实用技能培训,增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信心和能力。强调扶贫措施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通过“群众点菜”“双向承诺”等方式,让贫困户有更多的获得感。建立脱贫激励制度,评选先进脱贫典型,发挥身边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动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抓好贫困村提升工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全面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建立落实台账,压实脱贫责任,加强对本地区贫困村提升工程的领导。县级承担贫困村提升工程的主体责任。对口帮扶县之间建立乡、村对接机制,“万企帮万村”行动村企之间完善结对关系,共同推进贫困村提升。驻村帮扶力量要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强力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

(二)加大投入保障,强化项目管理。将贫困村提升工程列入年度脱贫攻坚重点任务,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为平台,按照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村提升工程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国家统筹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含跨省域调剂和省域内流转)产生的部分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安排用于贫困村提升工程。定点帮扶、东西扶贫协作、社会捐赠资金等也要积极用于贫困村提升工程。县级要统筹各渠道投入,抓贫困村提升工程的实施,特别是贫困县要用好涉农资金整合政策,支持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中符合规定的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及时公开贫困村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的监管机制,确保实施一批项目,造福一方百姓。

(三)强化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参与。加大对贫困村提升工程建设意义的宣传,进一步激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动员村民投工投劳,做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推进村企共建,鼓励企业到贫困地区依法依规投资兴业、合作共建等形式参与贫困村提升工程建设。鼓励引导科技人员、高校结业生到贫困村创业就业,支持农业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推进技术服务组织扎根贫困村建功立业。

(四)强化脱贫基础,抓实县级项目库建设。针对贫困村脱贫短板突出弱项较多问题,以“精准施策提质增效”为抓手,开展脱贫措施户户清行动,做实贫困村村级施工图、乡级路线图,完善县级项目库,形成资金资源有效配置、工作高效落实的有力抓手,明确县乡村各级组织和相关人员按任务目标牵头实施的责任体系,并将贫困村提升工程项目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按照“一县一方案”要求,制定县级精准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夯实贫困村脱贫基础。

(五)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测指导。把作风建设贯穿贫困村提升工程全过程,集中力量解决“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确保取得明显成效。省、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贫困村提升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督促检查,纠正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交通厅

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