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补助金……昆明、楚雄这些人被严处

来源:云岭先锋   2018-11-24 15:22:10   【字体:

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日前,通报了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

禄劝县雪山乡哈依村委会副主任尤道能优亲厚友

尤道能利用担任哈依村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其个人违规套取2015年扶贫建房补助资金20000元,帮助其兄弟违规套取2013、2014年扶贫建房补助资金62500元。

2018年6月,尤道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东川区拖布卡镇树桔村党支部书记张良超虚报冒领农村民居拆除重建补助资金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每户农户只能享受一次农村民居拆除重建补助,张良超和其子张某为同一户。张良超在2011年5月,按相关规定已领取了农村民居拆除重建补助资金10000元;2013年12月,张良超以其子张某的名义虚报冒领农村民居拆除重建补助资金11050元。

2018年5月,张良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虚报冒领补助资金已追缴。

禄劝县茂山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杨钟林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督促检查不力

杨钟林身为斗乌村委会挂钩领导,对斗乌村委会2017年CD级危房改造项目重视不够,督促检查不到位,斗乌村委会2017年41户CD级危房改造项目出现层层转包,导致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出现五色卡不齐全、修缮加固工程量清单不实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2018年8月,杨钟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石林县西街口镇绿水塘村委会副主任黄小兵非法占有低保户低保金

2017年6月6日,黄小兵因长期持有并先后3次从低保户虎某某存折上取走低保金共计4900元占为己有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小兵为掩盖违规事实,在组织对其第一次纪律审查时故意隐瞒事实,并在处分期间阻止他人揭发检举,对抗组织审查。经查,黄小兵多次私自支取低保金并占为己有共计32689元。

2018年7月,黄小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非法占为己有低保金已追缴。

宜良县九乡乡九乡社区铺子村小组长段石存违反工作纪律

段石存在受乡政府委托从事村小组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动态跟踪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应当停止享受低保待遇的低保户相关情况未及时上报,导致铺子村小组3户低保户在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期间违规领取低保资金共计54992元。

2018年8月,段石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低保资金已追回。

近期,楚雄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元谋县扶贫办原主任倪建平失职失责问题

经查,2013年,元谋县扶贫办在组织实施年度第二批1000亩红提葡萄种植产业扶贫项目的申报、检查及验收过程中,时任扶贫办主任的倪建平滥用职权,在明知申报对象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仍安排工作人员修改申报条件、编制虚假材料上报,并通过了省、州评审会审核。项目验收时,倪建平在验收卡上签字认可,造成国家专项产业扶贫资金被骗取70万元。

2018年3月24日,元谋县人民法院判处倪建平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2018年8月,倪建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截至目前,追回被骗取的产业扶贫资金10万元,其余正在追缴。

武定县高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赵建波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经查,2017年9月,赵建波在担任高桥镇人民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镇长期间,在验收“高桥镇庄良村委会州级整村推进迷迭香种植项目”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对迷迭香实际种植面积进行丈量核实的情况下在项目验收单上签字,致使项目资金5万元被他人骗取。

2018年8月,赵建波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被他人骗取的项目资金已全部追缴。

武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原主任虎鑫骗取国家扶贫项目资金问题

经查,2011年10月至2015年7月,虎鑫利用担任武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采用编造虚假项目资料、虚开发票的方式,骗取国家扶贫项目资金52.35万元及单位公款5.6万元,其中虎鑫个人非法所得20.6万元。

2018年5月,虎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其他非法所得予以追缴。2018年6月,虎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9月,虎鑫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双柏县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规划财务股工作人员普成勇失职失责问题

经查,2015年至2016年,普成勇在负责双柏县法脿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期间,在审核危房改造工程资金发放过程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危房改造工程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工作疏忽失误,致使重复发放危房改造资金6户79200元。

2018年8月16日,普成勇受到诫勉的问责。违规发放的危房改造资金已全部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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