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文  号
云乡振发〔2022〕15号
来  源
省乡村振兴局网站
公开日期
2022-04-21 11:43:00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帮县包乡带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中心:

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将《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帮县包乡带村"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帮县包乡带村”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定点帮扶工作的安排部署,大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抓实抓紧"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扛实帮扶责任,细化帮扶措施,提高帮扶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调动各方资源,精准对接帮扶需要,建立省乡村振兴局“主要领导主责、班子成员主推、各处(中心)主帮、驻村队员主动"的"帮县包乡带村"工作机制,举全局之力做到政策、思路、方法、干部、项目、资金、党建"七个帮扶到位",助推剑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定点帮扶剑川县责任,挂包沙溪、马登2个镇,带动华龙、玉龙等13个重点村发展,建立局机关党支部与重点村党支部结对共建关系,重点指导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责任、工作落实,促进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在巩固成果和乡村振兴上,助推沙溪镇走在前、做示范,马登镇稳步走、进前列。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支持。聚焦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任务,加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工作指导,跟踪督促抓好"三类人"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力争数据质量逐年提高。(责任单位:省乡村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中心)

(二)加强项目库建管用帮扶支持。指导编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认真谋划2022年至2025 年的项目滚动实施计划,提升项目库建、管、用质量。(责任单位:规划财务处)

(三)加强产业帮扶支持。指导编制实施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逐步提高。助推沙溪以文旅牵引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逐步形成完整文旅产业链。支持马登镇发展乳畜、芸豆种植、羊肚菌、牛奶玉米以及青贮饲料、万寿菊、苹果等传统优势产业,提高收入水平。(责任单位:产业金融处)

(四)加强就业帮扶支持。指导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支持当地特色劳务品牌培育。加大就地创业就业支持力度,加大致富带头人培育力度,积极发挥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的功能。强化对45岁以下青壮年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实现经培训每人至少掌握1项劳动技能,就业率达90%以上。指导当地合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解决弱劳动力、半劳动力及无法外出脱贫劳动力等特殊群体就业困难,发挥好"兜底线、解急难"作用。(责任单位:行业扶贫处、帮扶协作处、规划财务处)

(五)加强金融帮扶支持。协调华夏银行昆明分行进一步加大对剑川县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用足用好小额信贷政策,扩大信贷规模。支持开展“富民贷”试点,确保持续稳定经营农户得到信贷支持。(责任单位:产业金融处)

(六)加强教育帮扶支持。督促守牢"控辍保学"成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指导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政策。(责任单位:行业扶贫处、规划财务处、省乡村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中心)

(七)加强健康帮扶支持。指导落实好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落实大病救助、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确保脱贫人口及"三类人"应保尽保。(责任单位:行业扶贫处、省乡村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中心)

(八)加强饮水安全帮扶支持。指导落实健全脱贫人口饮水安全监测机制,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加强已建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护,确保供水工程正常运行,农村饮水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责任单位:行业扶贫处、省乡村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中心)

(九)加强乡村建设帮扶支持。指导落实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充分利用“干部规划家乡”成果,进一步编制完善“多规合一”实用性乡村规划。积极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责任单位:扶贫安居处)

(十)加强资源整合帮扶支持。加大东西部协作支持力度,帮助剑川县在沪滇人才交流、资金使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等方面取得突破。指导剑川县做好“万企兴万村”帮扶工作,积极协调引进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到剑川县发展特色产业。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强化食堂食材采购与脱贫户农副产品有效对接,每年局机关采购剑川县特别是脱贫户农副产品。(责任单位:帮扶协作处、社会扶贫处、行业扶贫处、综合处)

(十一)加强乡村治理帮扶支持。指导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推广运用清单制、积分制等治理方式,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庭家教家风作用,提高乡村治理效度。(责任单位:宣传信息处、政策法规处)

(十二)加强补短板工作帮扶支持。指导剑川县用足用好用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支持政策,帮助及时发现问题,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对照督查、考评等指出问题,举一反三补短板、强弱项,确保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督查处、考核评估处)

(十三)加强干部帮扶支持。坚持优中选优,高质量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落实好相关保障措施,加强管理。〔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规划财务处〕(十四)加强培训帮扶支持。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加强干部培训倾斜支持,积极组织优质师资,支持剑川县各级各类培训。〔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

(十五)加强党建帮扶支持。深入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机关党支部积极参与重点村党支部建设,帮助完善科学、规范、管用的农村党建工作机制,全面助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省乡村振兴局“帮县包乡带村”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全面统筹帮扶剑川县各项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分别牵头负责各项工作,各处(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推进本处(中心)帮扶工作。省纪委省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全面监督工作落实情况。对沙溪镇的挂包工作,由唐家华、施榆兵、宁亚宁、王思泽、边慧夏5位局领导牵头负责,综合处、政策法规处、宣传信息处、规划财务处、社会扶贫处、帮扶协作处、考核评估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省乡村振兴人才服务中心9个处(中心)具体负责,结对帮扶华龙、寺登、石龙、甸头、四联、长乐、鳌凤7个重点村。对马登镇的挂包工作,由杨李、张鹏、陈国宝3位局领导牵头负责,行业扶贫处、产业金融处、扶贫安居处、督查处、云南省乡村振兴发展与合作中心、省乡村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中心6个处(中心)具体负责,结对帮扶甸所、东华、黄花、玉龙、新民、新华6个重点村。

(二)建强工作机制。大力践行“项目工作法”,局领导分别牵头,各处(中心)认真落实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形成责任、措施、时限清单,每季度最后1个月的2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送机关党委(人事处)。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单位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调研指导1次,鼓励主要负责同志至少调研指导2次,到定点帮扶镇村调研指导、宣传宣讲,解决实际问题,防止形式主义,防止增加基层负担,严禁扎堆调研。大力践行“典型引路法”,各处(中心)坚持把剑川县作为"试验田"推行先进理念、先进机制,作为示范点打造云南经验、云南模式,在巩固脱贫成果、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积极探索,为全省提供可参考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始终扛牢扛实定点帮扶责任。局领导要落实领导责任,利用自身优势,牵线搭桥企业到剑川县投资,统筹协调资源帮助镇村发展,示范带动全局干部到村到点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机关党委(人事处)要落实牵头责任,每年研究制定帮扶计划,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并将各处(中心)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平时考核、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处(中心)要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想方设法推进工作,加强同县、镇、村的对接会商,及时优化工作措施、合力解决问题。驻村工作队要严格落实驻村要求,及时掌握工作情况、主动发现问题、分析研究问题,向各处(中心)反馈工作进展,共同解决问题。省纪委省监委驻省乡村振兴局纪检组以及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工作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处(中心)明确1名工作人员对接联络本处(中心)帮扶工作,确保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附件:局机关党支部与重点村党支部结对共建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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