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文  号
云巩固振兴组办〔2022〕13号
来  源
省乡村振兴局网站
公开日期
2022-08-21 11:41:00

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各州(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三年内培训180万以上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下同),提高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实现稳定持续增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提升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是促进脱贫家庭收入持续增长的重要支撑、有效途径,对培育云南新型职业技能型劳动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重要作用。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做好工作统筹安排,压实工作责任,围绕目标任务落实,优化细化措施计划,持续提高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全面提升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服务支撑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精准做好培训。要以提升培训质量为导向,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县级统筹机制,调整完善培训政策,公布培训项目目录,提供"菜单式"培训,切实提高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结合大产业、大企业等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要求,全面推行定岗、订单、定向培训方式,科学设置培训项目、班次、时长,扎实做好"培训+上岗"、"孵化式"、"师带徒"等实作实训和以工代训,确保经过培训后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100%掌握1项劳动技能、获得1项职业技能认定,就业率达到90%以上。要扎实做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深化校企合作,做实全链条、全覆盖帮扶,确保“雨露计划”毕业生90%以上实现稳定就业,成为脱贫家庭务工收入新的增长点。

三、广泛宣传动员。围绕职业技能和就业质量提升,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乡村干部、驻村队员、劳务机构等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动员积极参与,确保有培训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实现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要聚焦5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以及"零就业"家庭劳动力,"面对面"做工作,量身推荐培训项目,努力让缺乏职业技能的脱贫劳动力都能参加培训,推动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向技能型转变,就业创业提质增效。

四、强化组织保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责作用,牵头做好培训工作,乡村振兴部门要密切配合,发挥好驻村帮扶力量,积极组织脱贫劳动力参加培训,合力推进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按有关政策要求做好培训资金安排和监管,培训资金纳入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计划。要建立健全培训工作清单,定期分析研判调度,加强对培训考核、证书发放、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持续提升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效益。各州(市)每季度末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报一次培训和就业情况。

 

附件:云南省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分配计划表(2022—2024年)

 

 

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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