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2-08-30 15:56:4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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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机关本级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综合处。

(2)政策法规处。

(3)宣传信息处。

(4)规划财务处。

(5)行业扶贫处。

(6)产业金融处。

(7)扶贫安居处。

(8)社会扶贫处。

(9)帮扶协作处。

(10)考核评估处。

(11)督查处。

(12)机关党委(人事处)。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高位推动,确保“四个不摘”落实到位。一是不摘责任。推动建立“三双”工作机制,完善“帮县包乡带村”定点帮扶机制。确定57个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省级领导挂联,实行重点帮扶。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全部挂牌成立,举办全省乡村振兴干部培训班1677个培训46.07万人次。二是不摘政策。出台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以及组织动员、要素保障、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帮扶力量等衔接配套政策文件。教育精准资助、医疗健康帮扶、低保兜底、产业就业等主要政策保持总体稳定。三是不摘帮扶。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定点帮扶及社会帮扶等制度。新选派驻村工作队员2.8万名,其中第一书记9589名。290家省级和驻滇单位、州市县12230个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定点帮扶。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5690个企业(商会)参与实施项目14602个。四是不摘监管。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查考评制度,确定15个县60个村开展定点观测,对5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专项监督,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局党组成员4轮带队深入74个县市区检查调研,形成了42份专项调研报告,全力推动各级整改发现问题。

2.坚持底线思维,突出“四个重点”巩固脱贫成果。坚持“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原则,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联动行业部门分层分类、精准帮扶。控辍保学实现动态清零,住院报销比例达88.83%,改造C、D级危房4756户,对422.91万人农村供水工程进行维修,137.8万人纳入低保。一是抓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组织驻村队员、乡村干部、行业部门开展常态化、网格化监测,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坚持“线上网络化"和“线下网格化”双向发力,建成使用“省政府救助平台”。二是强化就业帮扶。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健全脱贫劳动力就业培训、信息共享、工作会商、交流对接机制,在全国率先达到“一个超过、两个不少于”年度目标。全省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22.18万人、超计划3.83万人。全省设置公益岗位人数超过2020年。三是做好易地搬迁后扶工作。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公共服务,强化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确保“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加强产业创业扶持,开展就业帮扶专项行动,转移就业48.56万人、比2020年多3.92万人。四是加强项目资金和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制定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紧盯衔资金支出和项目建设进度,建立月监测、调度、跟踪制度,加快项目落地。全省项目库入库项目17656个,开工率100%。

3.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四项机制”拓展增收渠道。创新建立“一平台、三机制”,推动实现“四个全覆盖”。一是建立全省统一的救助平台。健全“线上受理、县级办理、省州监管”的管理机制,推动困难群众无阻力无障碍申请办理,提高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效率。截至11月30日,平台访问量为375.84万人次,收到群众申请11.89万件,办结9.42万件。二是建立扶志扶智长效机制。统筹培训资源,突出实训实作,把培训从课堂引向生产场地,确保经过培训后100%掌握一项劳动技能、获得一项职业技能认定,就业率达90%以上。突出“两后生”重点,确保90%以上接受职业教育,确保完成职业教育的90%以上实现稳定就业。三是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双绑”机制,使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形成稳定利益联结,将小农户带入大市场。目前,全省培育形成帮扶主导产业26个、新型经营主体与脱贫户建立利益联结关系。今年新发放小额信贷53.29亿元,覆盖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11.5万户。四是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加快推进股份合作机制,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目前,全省村级集体经济5万元以上的村达9888个、占72.31%。

4.坚持共商共建,狠抓“四个强化”深化帮扶协作。加强对接,拓宽领域,推动东西协作走深走实。一是强化对接推进,推动沪滇两地高层互访,签署“十四五”时期东西部协作框架协议。加强粤滇交接协商,促成粤滇协作关系调整为合作关系,实现帮扶协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项目不撤、帮扶不停。二是强化沪滇人才协作,年内全省共选派263名干部到上海市挂职,推荐1128名专业技术人才到上海市交流学习。接收援滇挂职干部221名、专业技术人才683名,举办培训班579期,培训干部及专业技术人才40650人次。三是强化劳务协作,持续加大稳岗就业力度,全年举办劳务协作培训班695期,培训农村劳动力37061人次,帮助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126707人。目前在东部结对省市稳定就业农村劳动力35305人,其中脱贫劳动力32956人。四是强化资金使用效益,已拨付到位上海市财政协作资金42.68亿元,完成协议的111.78%;启动实施协作项目1577个,开工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机关(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3人。其中:行政编制8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6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原因说明: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73,757.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757.8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6.59%,增加原因:2021年增加了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经费、易地扶贫搬迁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还本专项资金、云南省脱贫攻坚展厅建设专用经费、2021“数字云南”展示中心“精准扶贫”展厅建设专项经费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3,85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1.07万元,占总支出的4.05%;项目支出70,859.73万元,占总支出的95.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6.22%,增加原因:2021年增加了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经费、易地扶贫搬迁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还本专项资金、云南省脱贫攻坚展厅建设专用经费、2021“数字云南”展示中心“精准扶贫”展厅建设专项经费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91.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0%,减少原因:严格执行机关运行经费开支标准,从严控制行政成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89.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1.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859.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8.27%,增加原因:2021年增加了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经费、易地扶贫搬迁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还本专项资金、云南省脱贫攻坚展厅建设专用经费、2021“数字云南”展示中心“精准扶贫”展厅建设专项经费。其中农林水支出70,687.1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9.76%,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93.73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8,129.00万元、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17,590.0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3,299.77万元;其他支出172.5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4%。完成以下工作:健全落实“省负总责、州市县乡村抓落实"工作机制,实行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2021年“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持续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体系,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府救助平台”,截至2021年底,全省监测对象实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加大衔接资金产业投入力度,将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产业的比例由30%提高到50%,2021年88个脱贫县整合资金投入产业比例达58.3%。建立志智双扶长效机制,推动培训就业全覆盖。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22万人、超计划4万人,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713元,增长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850.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 年对比增加116.26%,增加原因:2021年增加了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经费、易地扶贫搬迁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还本专项资金、云南省脱贫攻坚展厅建设专用经费、2021“数字云南”展示中心“精准扶贫”展厅建设专项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1.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其他公用支出2.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2.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86万元、死亡抚恤支出22.56万元;

2.农林水(类)支出73,224.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15%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354.9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93.73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8,129.00万元、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17,590.00万元、扶贫事业机构182.61万元、其他扶贫支出3274.46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19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92.21万元;

4.其他(类)支出17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其他支出172.5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2.88万元,支出决算为31.59万元,完成预算的27.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78万元,完成预算的52.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的3.5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省乡村振兴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缩减了“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70万元,下降12.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84万元,下降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5万元,下降69.4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省乡村振兴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缩减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78万元,占97.42%;公务接待费支出0.82万元,占2.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7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东西部协作等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1.6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9.06万元,减少2.21%,主要原因:严格执行机关运行经费开支标准,从严控制行政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9363.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9.74万元,固定资产7600.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172.21万元,无形资产71.3万元,其他资产1379.4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7.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58.8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06项,账面原值142.7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釆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52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支出202.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釆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2.52万元,占政府釆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着眼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乡村振兴的保障措施、强调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并作出全面部署。2018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是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意见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意见还指出,必须立足国情农情,顺势而为,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附件1:决算公开附表(本级)

附件2:绩效自评报告(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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