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8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3-10-24 15:18:36   【字体:

省文化和旅游厅:

按照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现就朱宏春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保山市隆阳区潞江坝建设国际康养旅游度假区打造全省乡村振兴示范点的建议》(第384号)涉及我单位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省乡村振兴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压倒性位置来抓,全面部署和落实今后一段时期的乡村振兴工作。

一、加大金融扶持力度。2021年,省乡村振兴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昆明支行、云南银保监局、云南省财政厅转发了《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文件的通知》,并认真贯彻落实在过渡期金融支持脱贫人口相关政策,2022年新增发放小额信贷81.3亿元,发放“富民贷”8.04亿元。2023年省委农村工作会要求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力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规模力争达到100亿元,协调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扩大“富民贷”覆盖范围。

二、完善产业政策体系。重点围绕建立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农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帮扶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全覆盖,2023年,省乡村振兴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产业发展促增收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将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达到60%和52%以上。

三、加强示范创建。省乡村振兴局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了《关于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的指导意见》文件,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保护开发利用乡土资源,提升产业效益,增强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村住房功能,改善农村居住条件,提高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打造有形、有感、有效的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200个。我局将支持潞江镇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选择所辖特色村参加示范创建申报,并切实加强工作指导。

四、将潞江镇列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百千万”创建和云南省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乡村振兴局共同配合推进落实。去年已经评审出的十六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我局支持潞江镇申报今年度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待今年国家相关申报文件正式下发后,我局将支持潞江镇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参加国家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申报,并切实加强工作指导。

五、抓好2023年度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的落实工作。按照《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稳妥推进2023年乡村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将把2023年度乡村建设任务清单中的82项重点任务抓好落实,扎实推进各项任务顺利开展。

六、给予项目资金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以来,省乡村振兴局始终重视隆阳区等非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2023年提前下达的中央衔接资金中倾斜安排隆阳区11261万元,较上一年增加2016万元,保持了支持力度不减。

同时,建议隆阳区立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求,统筹考虑潞江坝建设国际康养旅游度假区建设需求,从发展富农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方面给予支持,充分调动金融和社会资本积极性,加快形成多方投入合力,提高使用效益,通过县乡村各级同时公开等方式优化项目入库和公示公告流程,充分发挥项目库作用。及时将2023年衔接资金分解到具体项目,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早落地、早见效,有力地支持潞江坝建设国际康养旅游度假区。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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