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文  号
云乡振发〔2022〕28号
来  源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公开日期
2022-05-23 11:54:00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各州(市)乡村振兴局、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如下。

一、要定期组织摸底排查,切实建立四个清单(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意愿清单、雨露计划在读学生清单、雨露计划即将毕业学生就业意愿清单、雨露计划已经毕业学生就业意愿清单),乡村振兴、教育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享共用。

二、要按照“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的学籍信息为依据,落实资助政策,做到应补尽补"的要求,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三、乡村振兴部门要积极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做好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帮扶、技能提升等工作。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火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5月23日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村振兴局(支援合作办、合作交流办)、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

现将《“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4月21日

 

 

"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坚持服务,脱贫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以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为重点,采取有效政策举措,巩固拓展技能脱贫成果,大力增强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助力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促进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

(二)行动目标。过渡期内,以雨露计划为基础,以校企合作为重点,以多方参与为平台,全面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组织引导300多万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提升技能素质,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二、主要任务

(三)组织摸底排查。摸清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底数,掌握入读职业院校意愿、雨露计划在读学生底数、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意愿等情况,建立健全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意愿清单、雨露计划在读学生清单、雨露计划即将毕业学生就业意愿清单和雨露计划已经毕业生就业意愿清单,做到动态调整、动态管理。乡村振兴、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到雨露计划资助的学生信息共享共用。(国家乡村振兴局、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四)持续推进雨露计划。依托教育部门和学校,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村“两委”的作用,广泛宣传雨露计划,解读资助政策,组织引导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的学籍信息为依据、落实资助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纳入雨露计划资助范围,资助时间自接受资助之日至毕业。(国家乡村振兴局、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五)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坚持就业导向,坚持需求导向,鼓励引导职业院校结合脱贫地区发展需求设置专业、开发课程。深化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较多的县(市、区)为重点,鼓励东部发达地区的职业院校结对帮扶中西部省份的职业院校,提升中西部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深化校企合作,鼓励企业联合职业院校举办定制班、定向班,畅通"校门"到"厂门"的绿色通道。(国家乡村振兴局、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六)成立"雨露计划+"就亚促进联盟。动员一批职业院校、用工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成立"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凝聚社会合力,共同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七)开展就业帮扶。指导有关行业部门,组织动员有实力、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用工主体,提供适合雨露计划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建立岗位需求清单,畅通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渠道。启动“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招聘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等招聘方式,组织开展校园招聘、定向招聘、专场招聘等校企对接就业帮扶活动。(国家乡村振兴局、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八)持续提升技能。用好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万企兴万村”行动等机制,助力校企合作,发挥优质院校和龙头企业资源优势,共同开展在岗技能提升、人才培养等服务,持续提升雨露计划学生技能水平。(国家乡村振兴局、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乡村振兴部门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支持开展相关工作。

(十)强化政策保障。加大政策执行力度,落实好学费减免、助学金、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交通费补贴、就业帮扶基地奖补和助学补助等政策,将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各项帮扶政策落细落实落地。

(十一)做好跟踪服务。加强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跟踪监测,建立就业情况清单,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对就业情况发生变化的雨露计划毕业生及时掌握情况,提供帮扶服务,做到就业底数清、就业情况清。

(十二)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各类媒体采用脱贫家庭喜闻乐见、学校学生便于参与、企业组织乐于参加的宣传方法,在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学前、毕业前、招聘前等关键时点开展集中宣传引导。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典型案例评选发布活动,选树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技能成才先进典型,讲好雨露计划故事,不断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增收"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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