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3000000722023032301
文  号
云乡振发〔2023〕22号
来  源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综合处
公开日期
2023-03-23 10:09:00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向88个脱贫县选派技术服务团的通知

各州(市)乡村振兴局,各研究所:

为切实发挥科技对农业产业的支撑作用,补齐产业发展技术短板,提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产业发展类项目效益,经研究,向全省88个脱贫县选派产业发展类项目技术服务团(以下简称技术服务团),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技术服务团

技术服务团实行团长负责制,由省农业科学院牵头选定88个脱贫县技术服务团团长,由团长根据工作需要在各级农业科技人员中选择本团成员。技术服务团采取直接到一线或通过视频等方式给予技术指导服务,实地工作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天。

二、主要职责

技术服务团主要负责产业发展类项目入库前期技术把关、中期技术指导、后期跟踪服务等工作。

(一)前期技术把关。对各县(市、区)拟纳入项目库的产业发展类项目、东西部协作产业项目和定点帮扶单位在帮扶地实施的产业项目,从专业角度对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适宜性、市场效益等进行技术性把关,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并对所提意见负责。

(二)中期技术指导。根据项目实施需求开展技术服务,重点在良种繁育、土壤改良、旱作节水、新型肥药、加工贮存、设施农业、精准营养、疫病防控、绿色生态种养等方面攻克关键技术,推荐适宜项目的新品种、新技术,开展全程技术指导。为涉及的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脉问诊”,挖掘产业发展、企业经营、生产实践中的个性化技术需求并提供技术服务。为当地培训、培养本土实用技术人才提供技术指导等。

(三)后期跟踪服务。持续跟踪已实施完成项目的后续发展,对项目运行、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技术风险提出防范措施并予以技术支撑。

三、有关要求

(一)积极支持技术服务团工作。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要主动与技术服务团对接,及时提供工作进展情况、技术需求清单等,支持技术服务团工作,尤其要把技术服务团提出的意见作为项目入库的重要依据,确保入库项目质量。县级应安排资金支持技术服务团进行产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示范。

(二)合力推进工作落实。省乡村振兴局和省农业科学院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工作会议,各地每个季度召开1次会议,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充分统筹整合行业部门、上海帮扶力量、定点帮扶单位、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等工作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和技术服务团要根据工作计划,组成调研督导组随机深入实地开展调研。省乡村振兴局和省农业科学院、州(市)乡村振兴局和研究所应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并把各县(市、区)采纳服务团意见建议情况、当地政府对服务组的认可度和群众的满意度作为重点督促检查内容,对完成任务成效明显和有创新成果的服务组及有关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服务组及有关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对接,并于3月25日之前报省乡村振兴局,联系人:王百乐,0871-65197385,邮箱:11303558@qq.com。

 

附件:云南省脱贫县产业发展类项目技术服务团团长名单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

2023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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