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30000007220231114001
文  号
云乡振发〔2023〕60号
来  源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公开日期
2023-11-14 10:37:00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文明办关于推进脱贫地区移风易俗的指导意见

各州(市)乡村振兴局、文明办:

为巩固拓展全省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防止高价彩礼、薄养厚葬、人情攀比、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在脱贫地区反弹抬头,切实减轻脱贫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的人情、宴席、彩礼等支出负担,促进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提升脱贫地区社会文明水平,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创新理论宣讲的形式载体,丰富方法手段,发挥好“乡村播报”“板凳课堂”“百姓舞台”“农民夜校”“火塘夜话”等品牌作用,用群众可观可感的生动事例,讲好脱贫攻坚故事、乡村振兴故事,引导群众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推动理论宣讲与群众需求同频共振,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

二、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宣传阐释党中央大政方针、惠农富农强农政策与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引导群众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与社会文明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个人和家庭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公共利益的关系,做到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见行见效。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打造一批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基地,加强农村中小学校文明乡风教育,引导学生在家庭移风易俗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农村普法教育,开展“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推动实现村(居)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习惯。持续巩固扫黑除恶成果,加大执法力度,依靠法律手段整治农村“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婚姻、违法占地、私搭乱建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农村非法宗教、非法集资、非法传销、金融诈骗,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强化村规民约作用。依法依规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对好逸恶劳、诚信缺失、斗酒酗酒、失学辍学、早婚早育、铺张浪费、孝道式微等陈规陋习制定约束性措施,通过民主评议、量化打分、激励褒奖等方式,引导村民严格执行。进一步监督引导规范村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等各类群众性组织,组织开展婚丧嫁娶服务、邻里互助和道德评议等活动,充分利用民间舆论、群众力量褒扬社会风气、批评不良现象。

五、抵制高价彩礼。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引导群众建立长远眼光和正确婚恋观念,大力倡导“零彩礼、低彩礼”等婚嫁新风,鼓励农村家庭、新婚青年树立通过勤劳奋斗创造美好生活的希望愿景和内生动力。自觉抵制索要高额彩礼、礼金或利用彩礼、礼金干涉婚姻自由、退(毁)婚高价赔偿等行为。

六、拒绝人情攀比。鼓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水平、风俗习惯制定礼金礼品的指导性标准和意见,通过村规民约形式予以确定。群众在参加农村婚丧事宴请时,赠送礼金(或者礼品价值)不超过村规民约确定的数额。持续治理人情礼金名目繁多、数额过高,举办“无事酒”等行为。倡导日常节日和喜庆事项,亲朋好友之间通过短信、问候等方式表达贺意,让乡村人情往来更有“乡土味”。

七、倡导厚养薄葬。加强法治宣传,让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成为普遍共识和行动自觉。通过宣传教育、乡邻监督、村规民约、调解诉讼等多种方式,强化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持续治理老人在世不履行孝道义务,死后大操大办,违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等行为。深化殡葬改革,积极推行遗体火化、节地安葬,鼓励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绿色殡葬方式。

八、遏制大操大办。倡导婚事新办、婚宴从俭,丧事简办、厚养薄葬。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对结婚当事人做好婚事新办宣传教育,具备条件的签订婚事新办承诺书。各地可按照民族风俗习惯,制定合理可行、群众接受的婚丧宴请办理标准,提倡食用自养肉、自产菜,倡导光盘、打包等节俭行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村宴席服务队,明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等场所,为村民举办婚丧宴席活动提供便利。

九、丰富农村群众文体生活。把弘扬正确婚丧观和中华孝道作为农村群众文化生活重要内容,丰富脱贫地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进州(市)、县(市、区)文化馆、乡镇文化站、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相关文化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参与积极性高、弘扬主旋律的文化活动、艺术活动、体育活动,因地制宜举办农民体育赛事。

十、传承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和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农民开展健康文明的庆祝活动。加强对历史遗迹、革命遗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和农耕文化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利用,加大对优秀民俗文化、乡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整理。积极宣传本地、本村群众文明待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邻里和睦,志向远大、上进好学,勤劳致富、勤俭持家的典型事例,让优秀传统文化深入人心、蔚然成风。

各地在推进移风易俗中,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干部和党员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全面推行移风易俗纳入积分制管理,倡导和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通过“爱心超市”、村集体经济分红、优先享受各类惠民政策等措施,强化积分结果运用。要加强工作统筹推进,研究细化移风易俗具体工作任务和举措,强化督导检查、评估通报和宣传教育,确保移风易俗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文明办

2023年10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俊霖 0871-655580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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