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56.74万元!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

来源:云南财政厅   2023-06-12 15:33:38   【字体:

为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日前,云南省财政厅公开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情况,本次共下达资金6556.74万元。

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表

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宜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和《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规定和要求安排使用资金,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强化跟踪督促,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优先支持产业发展增收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用于相关任务的省级衔接资金要继续优先支持产业发展。2023年,用于产业发展的省级衔接资金占比不得低于下达地区资金总规模的52%。

三、及时兑付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大型安置区物管费等减免补贴

综合考虑2022年减免补贴资金兑付情况,采取“多退少补”方式下达各地2023年减免补贴资金。请有关州(市)指导督促各地严格按照《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方案》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大型进城安置区原建档立卡搬迁群众水电物管费减免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易地〔2022〕1161号)规定,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工作要求,于5月底前完成减免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尽早惠及搬迁群众。

四、实行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安排给88个脱贫县的资金,落实财政部等11个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省财政厅等11个厅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规定,分配给整合试点脱贫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整合试点工作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资金。此次下达的资金因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需调整绩效目标的,不再考核该部分资金对应的原任务完成情况,并按规定纳入相应部门绩效管理,请按规定备案。

五、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

省级衔接资金已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财办〔2022〕12号)和《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2〕51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在向下级下达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录入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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