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促增收重点工作的通知》解读

来源: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3-02-22 18:00:00   【字体:

2023年2月14日,云南省乡村振兴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促增收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会议及全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云南省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扎实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稳岗就业促增收重点工作,云南省乡村振兴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此《通知》。

二、主要目标

高质量推动实施“六个增收一批”重点工作任务,实现2023年全省脱贫劳动力就业人数不低于320万,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70万人,脱贫人口人均工资性收入比上年度增长不低于18%。

三、主要内容

(一)提升就业组织化程度增收一批。围绕组织化输出脱贫劳动力不低于县外务工人数10%的目标,进一步做好政策宣讲、技能培训、劳务对接、招工招聘、服务保障等工作。一是摸清有外出务工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底数,建立清单,及时做好组织输出工作。二是提高劳务对接质量,强化用工岗位和脱贫劳动力就业意愿匹配工作,开展针对性岗位推送和组织输出。三是推进“百日行动”“春风行动”,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等方式,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实现“早转、快转、多转”。

(二)扩大省外就业规模增收一批。围绕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规模不低于总务工人数30%的目标,扩大省外就业规模。一是深化省际劳务协作、政企劳务协作,增加优质岗位有效供给。二是通过政策宣讲、劳务对接、项目推介、招工招聘、信息推送、务工建议等,优化服务提供就业指导。三是创新举措跟踪就业质量,鼓励和引导乡村两级干部带队到省外务工,发挥驻外劳务工作站、劳务中介桥梁纽带作用,做好跟踪服务。

(三)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增收一批。围绕技能培训70万人的目标,开展“人人持证、技能致富”行动。一是排查梳理,分层分类形成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的月、季、年工作清单,实现长效管理。二是通过“培训+上岗”“孵化式”“师带徒”等方式,精准匹配市场、行业需求和脱贫人口能力水平,提高岗位适配度。三是鼓励各地与有实力、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式高标准培训,综合考虑师资、场地、就业岗位等探索异地培训,创新方式促进优质就业、充分就业。四是大力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确保90%以上的“雨露计划”学生毕业即就业。

(四)提升就近就业质量增收一批。积极探索破解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稳定性不高、务工有效时长短、薪酬低等就业质量不高难题。一是充分利用好各级各类资金支持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大力推行“以工代赈”促增收。二是协调龙头企业、产业园区企业、重大项目实施企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提升省内县内协作力度,发挥资源优势,采用“上岗+培训”方式开展实训和以工代训。三是充分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作用和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确保公益岗位安置脱贫劳动力不低于上年度规模。

(五)打造劳务品牌增收一批。围绕力争劳务品牌带动脱贫人口就业规模较上年增加5%的目标,加大劳务品牌培育力度。一是分类培育劳务品牌,提高劳务产业规模化、组织化、品牌化,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有云南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劳务品牌。二是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鼓励他们结合实际创办企业、领办特色产业,带动脱贫劳动力就近就业。三是积极开展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每村培育3—5名致富带头人,带动当地脱贫人口创业就业。

(六)增加有效就业时长增收一批。围绕第一季度完成年度就业目标的90%以上,全省脱贫人口就业时长力争达到8.5个月的目标,做好转移就业工作。一是开展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招聘活动,及时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适合的培训项目,帮助脱贫人口尽早就业,增加有效就业时长。二是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安置区、返乡回流、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的脱贫劳动力,采取一对一、人盯人等措施。三是做好稳岗就业跟踪服务和政策保障,及时掌握脱贫人口务工时间、就业分布、就业意向、岗位稳定性等信息,对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实行阶梯式奖补,对就业不稳劳动力第一时间启动帮扶,引导脱贫群众稳岗就业。

 

相关文件: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促增收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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