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简报】昭通市着力提升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来源: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3-03-14 14:50:18   【字体:

为提升脱贫质量,确保脱贫成色,昭通市创新工作举措,创造性出台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12条措施,集中财力办大事,集中资源做产业,集中效益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扎实推进依靠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建立衔接资金项目市级评审和考核机制。每年市级对县级资金使用总体效益规划、项目编制、绩效目标等情况集中评审和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市级分配相关资金以及市级建议省级调整资金的重要因素。在评审和考核工作中,各县(市、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对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当年资金使用总体效益规划、项目安排情况等作现场汇报。未经市级评审批准的资金规划和项目不得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不得擅自组织实施。

明确衔接资金安排优先顺序。衔接资金按用途分为“到人到户、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及其他”三大类。一是优先保障到人到户优惠补贴。包括“雨露计划”“小额信贷贴息”“公益性岗位”“务工补助”“债券贴息”等,以及因自然灾害、生态修复、移民搬迁等不可抗力因素给予“三类对象”的住房保障一次性补助资金。二是确保产业资金投入。各县(市、区)2023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衔接资金总量的60%、2024年不低于65%、2025年不低于70%。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科研、初精加工、市场开拓等生产经营环节。三是支持基础设施及其他重点项目。重点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和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等资金需求。基础设施类项目一律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

统筹各方资金推进乡村振兴。统筹东西协作、中央和省定点帮扶、涉农整合、中央和省级行业部门专项补助等资金推进惠及广大农村群众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各县(市、区)统筹农村饮水安全、城乡供水一体化资金,加大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保障力度;统筹东西协作、中央和省定点帮扶资金、其他涉农整合资金,加大光伏发电等联农带农收益明显项目的支持力度,保障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稳定;整合农危改、地质灾害、宅基地土地占补平衡等补助资金,重点支持饮水困难、地灾搬迁、生态搬迁群众进城入镇安置。

编制衔接资金使用总体效益规划。围绕年度工作重点,统筹各方资金,编制本县域年度衔接资金使用总体效益规划。规划以上年度衔接资金到位总量上浮11%作为当年资金测算基数,按照衔接资金安排优先顺序,明确衔接资金投入到人到户、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及其他三类资金总体分配情况、主要投向,其中产业发展资金的使用要明确资金支持的主导优势产业、支撑主导优势产业发展的项目清单、产业项目清单涉及的市场主体、产业项目或企业利益联结机制绑定等情况。

集中财力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一是突出“集中财力办大事”。发展优势主导产业,结合县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每个县(市、区)主导产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聚焦加工业持续发力,围绕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延链、强链、壮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加大易迁后扶力度,每年安排资金用于易迁安置点产业扶持,市级资金重点对9个万人以上易迁安置点给予支持。资金向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倾斜,打造“一县一业”。以竹子、天麻等特色优势产业为主的大型加工业园区为核心,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二是突出“集中资源做优势产业”。各县(市、区)结合县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主导产业。昭阳区、鲁甸县统筹衔接资金和东西协作资金,进一步提升并扩大苹果鲜果智能化分选分级能力,着力打造苹果知名品牌,增强昭通苹果市场竞争力。7个竹产业县每年每县投入竹产业加工环节的资金不低于当年度衔接资金的20%。彝良县着力打造天麻种植基地,整合资源支持菌袋生产。三是突出“集中效益引导金融资本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市场引导作用,市县按2:8比例,撬动银行贷款60亿元以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农业担保、再担保、农业保险等金融工具投向农业农村,带动广大市场主体发展产业、创新创业。

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点与文旅产业融合。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十百千”精品示范工程,依托种养业、田园风光、绿水青山、村落建筑、乡土文化、民俗风情和人居环境等资源优势,建设一批天蓝、地绿、水净、安居、乐业的美丽休闲乡村,培育发展田园观光、农耕体验、文化休闲、科普教育、健康养生等业态,打造综合性休闲农业园区、农业主题公园、观光采摘园、垂钓园、乡村民宿和休闲农庄,融合建设特色鲜明、功能完备、内涵丰富的乡村休闲旅游重点区,实现产村融合发展。

持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依托现有资源禀赋和优势产业资源,引导市场主体采取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形式,建立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培育行业龙头,打造知名企业品牌,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国家、省、市、县级龙头企业梯级发展格局。扶持一批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协作、广大小农户参与的产业化联合体,构建权责明确、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联结机制完善的利益共同体,实现抱团发展。落实财政贴息、奖补及税收优惠政策,市县按1:2比例保障联农带农市场主体奖补资金,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产业。

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衔接资金、东西协作资金、中央省定点帮扶资金等扶持的经营性项目,全覆盖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项目经营主体要落实联农带农责任,持续带动农户增收。一是“联得准”。市场经营主体联结的对象主要是监测帮扶对象及其他低收入农户,其中监测帮扶对象要实现全覆盖。二是“联得实”。市场经营主体以种养殖、精深加工、产供销一体化及其他自身特色优势产业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三是“联得紧”。市场经营主体通过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产业联合体为纽带联结农户,每年进行公示,实行动态管理。四是“联得好”。市场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区间,带动低收入农户每人每年持续增收。

深入实施乡村创新创业行动。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引导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和工商业主等返乡创业,引领乡村产业发展。加大乡村能人、致富带头人培训力度,培育一批“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等乡土人才,以及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等能工巧匠,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依托各类园区、大中型企业、知名村镇、大中专院校等平台和主体,建设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

精准规划年度项目实施。全面摸排产业链中存在的弱链、断链、缺链环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梳理成熟度高、实施性强、联农带农机制全、资金效益好的项目优先纳入项目库,做到项目选择精准、数据填报准确、方案切实可行、绩效目标可量化。根据审批通过的项目和资金下达到位情况,提前做好年度项目资金支出计划,按照“轻重缓急”“前期准备成熟度”排列项目实施、资金拨付优先顺序,及时组织项目实施,着力提升预算执行均衡性。

加强衔接资金资产管理。对衔接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建立健全资产确权、登记备案、运营管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监督管理等机制。资产性质属于国有的,全部划归县级国资部门管理并委托县级国有平台公司统一运营;属于村集体经济的,全部划归农业农村部门管理并委托县级平台公司统一运营、分账核算。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台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公益性资产高效运转、到户类资产长期见效。

加强资金监督审计。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定期调度各县(市、区)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每年第二季度末、第三季度末资金预算执行率分别不低于50%、75%,全年资金支出率为100%(不含按规定预留的质保金)。每年开展一次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申请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市审计局强化全过程审计监督,对入库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此项工作列为重点督查督办事项,防止资金闲置、挪用、效益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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